索引号: | jz-scjdglj-2022-007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对晋中市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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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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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第39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晋中市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晋中市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名单附后)经飞行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待其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榆次区局组织现场复核检查,通过复核检查的,由榆次区局报市局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风险控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名单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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