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2-006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对晋中御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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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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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第11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晋中御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经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晋中御药堂药业有限公司、晋中市晋新华药业有限公司华广店、晋中市春天大药房、山西复盛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中南湖店和山西益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晋中二部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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